侵占无障碍设施,最高罚款2000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7-01 06:47   

杭州日报讯 我们经常可以在路边看到,机动车或是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压了盲道,给残疾人出行带来不便。

杭州市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陶永枫介绍说,2020年1月至今,全市共查处机动车违停33万余辆,其他各类违法占道行为800余件。全市无障碍环境建设动员大会召开后,开展无障碍设施被亭、杆、石柱(墩)及其他设施(物件)侵占的专项治理行动,目前已排查问题223个,并督促设施产权单位限期整改,对限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法立案查处。

“后续,根据局统一部署,执法部门在继续严格查处上述违法行为的同时,对无障碍设施的损毁、侵占及改变用途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查处。”陶永枫说。

据悉,早在2004年杭州就已出台《杭州市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办法》,按规定,损毁、侵占附属于市政设施的无障碍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机关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200元至2000元的罚款。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  编辑:汪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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