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无房职工注意啦!6月底前有笔钱可以提取!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6-20 10:29   

杭州发布

杭州无房职工注意啦!“阶段性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政策将于2020年6月30日到期,想提取的小伙伴本月还有一次机会~7月1日起将按照原标准执行。

今天让我们通过问答形式,再回顾下“阶段性提高租赁提取限额标准”政策的具体内容:

Q

受疫情影响,职工办理阶段性租赁提取时有提取额度限制吗?

A

在2020年6月30日前,受疫情影响支付房租压力较大的无房职工可按月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其中提取2020年3月至6月期间的限额按现标准上浮50%确定,即杭州市区(含萧山、余杭、富阳、临安)为1500 元/月,建德为600元/月,桐庐为1050 元/月,淳安为 750 元/月。

Q

在阶段性租赁提取政策出台之前,已办理租赁提取的职工可以重新补提吗?

A

已提取的不再补办。

Q

职工在2020年7月1日以后还可以按阶段性租赁提取政策办理提取吗?

A

不能。2020年7月1日起,租赁提取限额按原标准执行,每年提取一次。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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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已提取的不再补办。Q在阶段性租赁提取政策出台之前,已办理租赁提取的职工可以重新补提吗。2020年7月1日起,租赁提取限额按原标准执行,每年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