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6月3日,由省高院牵头组织,杭州、宁波、嘉兴、绍兴、金华、衢州6地中级法院在位于钱塘江源头的开化县,首次签订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宣言,简称“钱江源宣言”,全面建立司法协同互动机制,进一步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共同护航钱塘江沿岸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将“母亲河”流域的绿水青山建得更美、金山银山做得更大。
钱塘江流域各法院将根据钱塘江上、中、下游的不同特点,充分发挥各自资源和优势,本着平等开放、区域一体、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促进区域内司法资源有效利用和合理共享,提升区域环境司法水平。
据悉,6地法院将重点从审判事务、裁判标准、审判资源、司法宣传等4方面加强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司法协作。钱塘江流域各法院还将建立联席会议、交流研讨、信息共享等制度,共同研讨解决环境资源审判法律适用疑难问题,搭建钱塘江流域环境资源审判信息共享平台,通过网络平台适时发布工作动态信息、简报、期刊或白皮书等形式进行信息汇总和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