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日报讯 为推进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修改为《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调研项目已列入杭州市2020年政府立法计划。
为提升立法质量,日前,市园林文物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联合成立了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立法调研小组,推进立法调研工作,现已形成立法调研报告大纲和《条例》修改草案初稿。
近期,调研小组加班加点,收集整理了31个省、市、自治区和82个城市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法规,将杭州《条例》重点与广州、上海、重庆、南京、西安等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法规体系进行了比较分析,对杭州新《条例》的体系框架提出了建议方案。
同时,梳理总结2012年《杭州市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条例》实践效果及调查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等保护仍面临的难点和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对策和建议。结合调研,形成了《条例》修改草案初稿,共6个章节,55条规定。其中,将2012年《条例》48条规定予以继承、优化,归并为26条条款;结合实际,增加了29条创新内容,并将在今后作进一步完善。
接下来,市园林文物局将根据全市立法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完善《条例》修改草案和调研报告,努力拓展新思路、探索新方法、解决新问题,为今后保护杭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和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