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第一例!罚款2000元! 江干一停车场未备案就收费被查处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5-29 06:56   

杭州日报讯 当前,杭州市正推进“先离场后付费”全覆盖,力争在6月底前打造“全市一个停车场”的便捷泊车体验。然而,仍然有人“顶风作案”。

近日,杭州江干城管丁桥中队发现辖区内的金色大唐城停车场未经备案就进行收费。其间,城管责令其限期改正,当事人逾期未改正,中队遂进行立案查处。这也是《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自2020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以来查处的第一例。

5月7日,江干城管丁桥中队执法队员通过排查发现,金色大唐城设置了收费停车场,未向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经进一步调查,该停车场包括一楼路面、负一楼、负二楼共3层,累计646个泊车位,已投入使用且部分车位已有车辆使用。

当日,队员与相关负责人沟通,讲明具体停车场备案流程,向其开具《责令限期改正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在5月15日前改正违法行为。

5月26日,中队执法队员上门进行复查,发现该综合体停车场仍未备案且未停止收费行为。对此,执法队员向其开具《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要求停车场相关负责人到中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查,金色大唐城设置收费停车场,未向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便进行收费的行为,已经违反了《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在停车场启用前15日,其所有人或所有人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向所在地的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

根据《杭州市机动车停车场(库)建设和管理办法》第四十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向所在地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由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责令停车场所有人或其委托的停车服务经营管理单位、设置人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2000元罚款。因此,当事人将面临人民币2000元的行政处罚。

为了让市民朋友尽早体验“一次绑定、全城通停”的停车便捷感,江干区多次召集全区街道(管委会)和合作平台会议,对推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难点进行解答探讨,对难度较大的场库专班联合各街道多次进行走访商谈,确保全区城市大脑停车推进有序。

截至今年5月26日,江干区已累计开通231个停车场(库),共计88722个泊位开通“先离场后付费”功能。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任彦 通讯员 孙孝丽  编辑:张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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