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二十一次会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5-16 10:50   

浙江日报杭州5月15日讯 (记者翁浩浩何双伶)5月13日至15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杭州举行。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浙江省2020年省级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预算调整方案的决议》;听取和审议我省数字经济发展情况等报告;作出《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表决通过《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浙江省公路条例》《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和《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批准5件报批法规;还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事项。车俊为新任命的同志颁发任命书,新任同志进行了宪法宣誓。

车俊指出,全省各级人大要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积极投身、主动服务“重要窗口”建设这一重大政治任务,紧扣“根本政治制度包含哪些内涵”“优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全面展示需要加强和改进什么”三个命题,按照一体推进坚持和巩固制度、完善和发展制度、遵守和执行制度的要求,聚焦我国国家制度和法律制度所特有的坚持党的领导、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实行民主集中制等四个方面重要优势,强化制度建设与治理效能、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普及教育与推介宣传的协同联动、转化融合,高质量高水平推进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浙江的生动实践,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浙江大地不断焕发旺盛生命力、彰显巨大优越性。

车俊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快数字经济地方立法进程,深入推进人大“三服务”活动,助力“六稳”“六保”,精心组织代表活动和专题调研,认真宣传贯彻落实《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在慎终如始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保质保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要认真做好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浙江代表团的组织保障工作,充分展示浙江代表团的形象和风采。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8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翁浩浩 何双伶  编辑:郑海云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