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违纪违法!杭州3人“落马”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5-14 12:13   

杭州廉政网

杭州市奥体博览城建设指挥部原党委委员、副总指挥郝大龙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浙江省纪委监委和杭州市委批准,杭州市纪委监委对杭州市奥体博览城建设指挥部原党委委员、副总指挥郝大龙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郝大龙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消费卡;违规干预司法活动;不依法履行职责,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郝大龙严重违反党的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大龙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原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王伟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杭州市纪委批准,杭州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对杭州市公安局钱塘新区分局原党委委员、治安大队大队长王伟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经杭州市监委指定,杭州市富阳区监委对王伟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监察调查。

经查,王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向监管服务对象报销个人有关费用,给予财物搞钱色交易;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违反有关规定,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不依法履行职责,包庇黑社会性质组织并纵容其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

王伟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市公安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经杭州市富阳区纪委常委会研究,由富阳区监委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杭州市公安局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储志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日前,经浙江省纪委监委和杭州市委批准,杭州市纪委监委对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原党工委委员,杭州市公安局原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党委书记、局长储志林(2018年7月辞去公职)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储志林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中央、省、市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工作形式主义,违规收受礼金礼卡,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隐瞒不报家庭投资情况;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储志林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储志林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杭州廉政网  作者: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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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公安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王伟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由市公安局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郝大龙开除党籍处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杭州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储志林开除党籍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