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新闻讯 昨天下午,市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上,通过市人大代表票决,市政府2020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正式出炉,其中就包括了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三件事:
一、建设镇街级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30家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已连续三年列入省市民生实事项目,可提供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一站式”服务,受到广大老年人的一致认可和肯定。截至2019年底,全市累计建成141家,乡镇(街道)覆盖率实现65%以上。今年,新增30家示范型建设任务将进一步向主城区以外县(市)延伸,到2021年,全市每个乡镇(街道)有望均建成1家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均需配齐六大服务功能:
1.生活服务:可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洗涤等服务,同时还可根据老年人需求开展配套上门服务。
2.康复护理服务:每个中心均配置了康复训练器材,可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监测、康复训练服务,让健康养老“回归社区”。
3.托养服务:为减轻家庭照护负担,针对老年人需要术后居家康复或家庭照护者休假、临时外出等老年人需要照护的情况,通过中心内设床位或与辖区养老机构合作,为老年人提供日托、不超过3个月的全托以及不超过15天的“喘息服务”。
4.家庭支持服务:通过定期集中式培训等形式,为家庭护老者进行照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帮助提升居家护老者照顾、护理老人的专业能力。
5.社会工作和心理疏导服务:每个中心均配备了专业的社工或心理咨询师,为老年人提供心理慰藉、矛盾调解等服务,帮助老年人融入社区和家庭环境。
6.康复辅助器具租赁服务:为老年人提供拐杖、轮椅、护理床、助行器等租赁服务,解决老年人出行难题。
二、新增养老机构床位2000张
为进一步推动养老机构建设,增加养老床位供给、优化床位结构、提升护理型床位占比,满足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需求,今年,全市计划新增养老机构床位数2000张,加快形成“低端有保障,中端有供给,高端有市场”的养老机构发展格局。
三、开展1070户经济困难、高龄、失能失智、独居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2019年,全市率先实施202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试点,有效改善老年人居住环境、降低安全隐患,今年,改造对象面向全市推开。
哪些老年人家庭可申请今年的适老化改造?
根据省民政厅近日印发《浙江省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文件,此次改造对象的首要条件是,60周岁以上的生活困难老年人(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优先;
(2)适当考虑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需要说明的是: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
符合改造的老年人家庭如何进行申请?
此次改造由乡镇(街道)筛选上报符合条件的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区、县(市)军人退役事务局提供具备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老人信息,候选对象确定后,由民政部门进行能力评估,发放《居家适老化改造告知书》,老年人家庭自愿申请,填写《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审批表》,经各地民政部门审核认定,确认为实施对象并进行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