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小微企业违法建筑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浙整改拆办〔2019〕10号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推动我市小微企业整治工作,现就各县(市、区)完成进度公示如下,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结合“三改一拆”工作继续推进辖区内小微企业整治工作,确保于6月底整治完毕。
单位: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