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近日,浙江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合印发了《浙江省2020年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实施方案》。《方案》中明确,浙江平均每户家庭适老化改造支出标准为6000元,今年计划改造完成6000户家庭。
参与家庭适老化改造对象,优先保障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适当考虑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和8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都不列入实施对象。而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两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
那么,改造内容具体有哪些?据悉,我省居家适老化改造将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场景居家环境的产品服务包,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助器具适配”五个方面功能,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实施对象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的部分项目,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为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居住环境要求,有条件的地方根据改造对象的意愿,也可开展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