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口有没有学校、公园、健身房都能早知道!浙江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更“阳光”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4-24 12:24   

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4月24日上午,浙江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最新情况。

今年年初,浙江《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并监督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已经发布全文发布,《意见》在国家整体要求框架下,结合浙江省实际,构建具有浙江创新特色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由于受疫情影响,发布会推迟到今天。

发布会上,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顾浩表示,对我们老百姓而言,其实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与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的“衣、食、住、行”息息相关。接下来,浙江要进一步推进“阳光规划”。“让老百姓监督我们的规划实施工作,让百姓知道我的房子周边有没有学校,有没有公园,有没有健身房。”顾浩表示,“一旦被挪用,老百姓可以及时反映,使得监督真正落地。”

构建创新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浙江新闻客户端讯 浙江的《意见》以中央《若干意见》为依据和基础,按照“目标要求更高一点、监管体系更严一点、实施举措更实一点”的原则起草。内容上分“总体要求和目标、体系框架、编制与审批、实施与监督、支撑与保障”五部分内容,共二十条。

《意见》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提出了“实现高水平保护、营造高品质生活、提升高效能治理、促进高质量发展”的要求,明确了2020年、2025年和2035年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目标。

在体系框架上,浙江要按照“分级分类型”“全域全要素”“全程全方位”的要求,在我省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上下统一、权责清晰、科学高效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在编制与审批方面,《意见》明确省以下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审批要求,重点明确编制主体与审批权限,进一步明晰各级政府的事权。针对我省乡镇数量较多的特点,提出可因地制宜将几个乡(镇、街道)作为一个规划片区。“这也是我们省的创新。”顾浩说。

更多体现“走在前列”

顾浩介绍,与中央《若干意见》相比,我省《意见》更多体现浙江“走在前列”的要求,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注重深化细化。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底线约束和刚性管控,明确要制定各类空间控制线的管控要求,开展各类空间控制线划区定界工作;创新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明确总体规划是进行用地(用岛、用海)审批的法定依据,详细规划作为核发城乡建设项目相关规划许可的主要依据;要求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制度,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适时调整完善国土空间规划。

二是注重统筹集约。提出要加大市域统筹、强化中心城市地位作用,赋予设区市进行市域统筹、合理确定市、县(市)中心城区范围等规划事权,探索通过规划体系和规划事权创新,推进全省由县域经济向都市区经济转型。同时结合我省“人多地少”矛盾,强调运用自然资源年度计划管理手段,“以空间定计划、以存量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倒逼存量利用和国土空间利用方式转型。

三是注重衔接协同。按照政府数字化转型要求,强化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推进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和信息交互。与当前“最多跑一次”改革相衔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领域“放管服”改革,提出在“多规合一”的基础上推动实施“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全面推行规划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

顾浩表示,《意见》的发布为我省国土空间规划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在这个顶层设计指导下还有许多的工作需要深化推进。“下一步,我们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关于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的决定,加快各级各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全力推进“多规合一”,全面履行好“两统一”职责特别是“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为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奠定基础。”他说。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方臻子 通讯员 胡盛东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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