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双创”“黄金10条”
1. 设立青年人才专项
在市全球引才“521”计划、市“万人计划”、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等人才计划中设立青年人才专项,入选市全球引才“521”计划青年人才项目给予50万元安家补助,入选市“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给予50万元支持,入选市领军型青年创新创业团队的给予最高300万元资助。
2. 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
给予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100万元资助,省级博士后工作站50万元资助。
每年招收博士后300名以上,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两年16万元日常经费和5万元科研资助经费,给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
对出站留杭(来杭)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40万元补助。
3. 加大大赛项目落地资助
提升创客天下创新创业大赛,大力推动项目落地,符合条件的获奖落地项目可获20-500万元资助。
入围中国杭州大学生创业大赛大赛400强以上项目在杭落地转化的,可免于评审享受5-100万元无偿资助。
支持办好“创青春”、“互联网+”等国家部委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获金、银、铜奖(或前三等相当奖项)项目在杭落地,可免于评审直接申请享受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4. 创业项目资助
大学生(团队)创办企业及创业创新项目可申请3-100万元资助,特别优秀的项目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支持。
5.实施杰出创业人才培育计划
每年选拔20名培育对象,给予每人50万元培育扶持资金(40万元为资助资金,10万元进行境外高端参访和培训的资金)。
6.专项补贴支持
对来杭工作的全球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其中本科1万元、硕士3万元、博士5万元。
对来杭工作的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杭州市无房且未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人才租赁房等住房优惠政策的,发放租房补贴,每户每年发放1万元,可发放三年,期满后收入低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三年。
7.经营场地房租补贴支持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在杭新创办企业租赁办公用房的,可享受3年内最高10万元的经营场所房租补贴。
8.加大创业创新金融支持
大学生创业者可申请最高5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
向来杭工作本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提供最高30万元、为期3年的基准利率贷款。
实施大学生创业“风险池”基金项目,对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原则上给予不高于年1%的优惠担保费率和不超过基准利率上浮10%的优惠贷款利率。
9.加大知识产权创造资助
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创业者在杭注册的企业获得国内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7000元,获得国内非职务发明专利授权后每件资助2500元;
获得美国、日本和欧洲发明专利的,每件最高资助20000元;
参加“市长杯”高价值知识产权创新创意大赛,其单位或个人获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的,分别给与30万元、15万元、5万元和2万元资助。
10.加大大学生见习训练
将大学生企业实训纳入大学生见习训练,见习对象面向全国大学生,优化见习训练基地认定,完善见习训练工作机制,大学生在杭见习期间,可享受每月不低于市区最低月工资标准的见习训练生活费和综合商业保险补贴,鼓励和吸引全国大学生来杭见习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