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的重点任务
全力实施八大工程42项重点任务。
一
运河文化遗存保护工程
将文化遗存保护放在大运河发展的优先地位,打造大运河文化遗产保护的国际标杆。
二
运河名城名镇提升工程
推进大运河沿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整体保护、文化挖掘和功能提升,打造运河文化、运河记忆、运河艺术集中展示体验地。
三
运河非遗保护传承工程
积极开展活态化保护、展示和传承利用,讲好运河故事,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
四
运河生态环境保护工程
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快运河沿岸生态保护建设和景观设计,建设生态文明发展高地。
五
运河水利能力提升工程
充分发挥大运河防洪排涝、灌溉、水生态等水利综合功能,以安全流畅、水清景美、人文彰显、管护高效、人水和谐为主要目标,全力将运河打造成引领全省的美丽河湖。
六
运河文旅融合发展工程
完善优化大运河文化旅游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开发精品旅游线路,丰富旅游产品体系,推进旅游品牌营销,促进文化旅游与历史经典、时尚等产业集聚和深度融合,赋予运河文化新的时代内涵,擦亮“诗画浙江”金名片。
七
运河绿色航运提升工程
加强运河航运与现代交通的衔接,突出解决河海联运发展中的制约瓶颈,提升大运河浙江段绿色航运水平,打造内联外畅、通江达海、绿色生态的现代航运走廊。
八
运河国际文化交流工程
充分发挥大运河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金名片效应,加强大运河浙江段文化价值研究和文化作品创作,广泛开展国际运河文化交流,推动大运河浙江段成为国际国内运河文化交流核心区、对外文化交流开放新高地。
浙江将围绕 “努力成为新时代全面展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窗口”的新目标新定位,力争浙江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中共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已于2019年2月印发了《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纲要》,浙江主要从规划理念、发展定位、空间格局、任务举措等四个方面做好与国家规划纲要的衔接。
省发展改革委将牵头抓好规划的落地,建立健全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评价指标体系,落实浙江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各项任务和保障措施,谋划实施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公园、浙东运河博物馆等大运河保护传承利用的标志性项目,并积极争取国家支持,高标准开展项目规划设计论证,高质量推进项目建设,着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细落实。
省自然资源厅正在编制的浙江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是浙江空间发展的指南,两个规划将积极做好对接,充分发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基础性作用和对保护类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把《浙江省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一张图”。
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实施的用地保障由省、市、县三级统筹,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支持,保障大运河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对省以上重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省里应保尽保。
省文旅厅将多举措助力浙江大运河保护传承和利用。开展一次文旅资源普查;提炼一组优质文化基因;谋划一批重点项目;提升一批运河古镇,以镇为珠、以河为线,集中精力重点培育打造乌镇、南浔、西塘、安昌、慈城等一批运河古镇,运河名镇,运河重镇;打造一组文艺作品,创作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运河实景演艺产品;拍摄一部宣传片;举办一组节庆活动,打响大运河国际钢琴艺术节、中国大运河庙会、乌镇戏剧节等活动;串连一批线路,谋划研究通江达海,开通运河-钱塘江等跨区域水上游线;培育一批重点企业;建立一项工作机制。
省委宣传部作为省推进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将继续作好这些工作。
继续深入开展运河文化研究,确定一批重点选题,推出一批研究成果,将运河文化精品创作纳入全省文化精品扶持工程;
强化运河文化产业支撑,推动大运河(浙江)文化带和之江文化产业带联动发展,提升运河沿线文化产业园和文化创意街区发展层次,特别是要着力推进运河文旅产业的高质量融合发展;
推进大运河沿线遗产资源保护利用,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活态传承,串珠成链,打造运河文化黄金旅游线路;
引导社会公众参与运河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