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职教师
1.具有丰富的学校管理经验或教育教学经验,年龄在50周岁(1970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省功勋教师或省特级教师等荣誉称号的在职教师。
2.纳入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年龄在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高层次人才(含具有全国模范教师、全国优秀教师、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优秀班主任、省优秀班主任、省教坛新秀、省春蚕奖等荣誉获得者)的在职教师。
3.具有地市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或者获得过由教育行政部门、业务部门组织的省级优质课评比一等奖、省级教师(班主任)基本功竞赛一等奖等奖项,年龄在40周岁(1980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浙江省范围内在职教师。
4.具有县区级教坛新秀、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年龄在35周岁(1985年1月1日后出生)以内的杭州市范围内在职教师。
5.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年龄在45周岁以内的在职教师。
招聘条件
除符合上述招聘范围外,应聘人员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无违法违纪行为。
(二)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不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的器质性疾病、精神疾病。
(三)应届毕业生须年龄在35岁以内。
(四)非高级职称的教师在报考时须具有事业编制身份。
(五)身体健康,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递交材料、线上报名确认、现场资格审核三个环节进行。每个应聘者限报一个岗位。
(一)网上递交材料。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20年4月17日24:00止。应聘者将报名表和报名材料扫描件上传至招聘单位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附件1《计划表》,所需材料见附件2《报名所需材料清单》
(二)线上报名确认。应聘者和招聘单位相互联系沟通(采用电话、视频、邮件等方式),了解招聘相关情况,明确是否符合招聘条件,完成报名确认工作。对于材料齐全并符合招聘条件的,招聘单位通知应聘者面试时间。
(三)现场资格复审。应聘者于面试当天将报名所需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带至面试地点进行资格复审。
面试考核
本次招聘面试考核由区教育局和招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一般采取课堂教学、模拟教学、交流问答、实际操作等方式进行。具体考核形式、考核内容由招聘单位制定,面试时间和地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面试考核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的直接淘汰。面试结束后,在面试考核成绩合格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