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允许适当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期限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2-09 07:23   

每日商报讯 杭州人社局今天发布通告,允许适当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容如下:

为支持配合疫情防控管理,在此期间,因疫情管控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允许适当延长申请期限。

疫情管控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在疫情管控结束后30日内及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并说明延期原因。其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周曦 记者 邹冉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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