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决定:县级以上政府可依法规定临时性应急管理措施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2-09 07:03   

都市快报讯 浙江省昨举行第13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委主任委员丁祖年介绍了《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有关情况。

这一决定是省人大常委会在特殊时期、针对特殊事项作出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特别决定,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它包含了明确防控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明确各级人民政府的职责、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的权力等内容。

决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在不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不与本省地方性法规基本原则相违背的前提下,在医疗卫生、防疫管理、隔离观察、道口管理、交通运输、社区管理、市场管理、场所管理、生产经营、劳动保障、市容环境、野生动物管理等方面,规定临时性应急行政管理措施。

这是鉴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和复杂性,政府在一定时期需要采取临时行政管理措施,以应对特殊时期疫情防控的特殊需要。

确保患者不因为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

确保医疗机构不因为费用问题而影响救治

对于新冠肺炎确诊病人和疑似病人发生医疗费用在报销方面的差别,省医保局副局长、一级巡视员龚源昌在发布会上说了两个“确保”:确保患者不因为费用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医疗机构不因为费用问题而影响救治。

他表示,新冠肺炎患者需要的药品和医疗服务项目,只要符合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诊疗方案的,统一按照100%来支付。对异地就医的疫情相关患者,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免除原先异地就医需要自己先行承担的比例。

无论患者在参保地就医还是在外地就医,都是由医保和财政进行兜底,这消除了患者对救治费用的后顾之忧。

与此同时,相关部门对定点救治医院,提前预拨医保基金,减轻医院资金垫付压力,让医院没有资金方面的后顾之忧。

慢性病单次处方配药量延长到12周

杭州允许委托他人代配慢性病药品

出于疫情防控,目前大家出门受到一定限制,这对慢性病患者配药造成了一定影响。对此,浙江明确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来减少病人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的次数。

浙江目前全面实施慢性病基层医疗机构配药长处方政策,现允许所有定点医院,单次处方用药量可以延长到12周。

部分在家不便出门的慢性病患者,可以通过互联网医院在线复诊,并开具处方,医保给予支付。杭州等地还允许委托亲朋好友或社区工作人员到医疗机构代配慢性病药品,进一步方便特殊人群的用药需求。

浙江的粮油肉菜蛋库存能满足百姓需求

连锁、便利店正常营业率后续还会提升

省商务厅副厅长张钱江介绍,从2月7日的监测情况来看,浙江现有库存粮食735.84万吨、食用油25.2万吨、猪肉5.09万吨、鸡蛋1517吨、蔬菜4.38万吨,粮油肉菜蛋的库存是充分的,可以满足老百姓日常生活的需求。

原则上,既要防控疫情,又要保障民生。浙江一些市县已在调整优化相应的管控措施,居民小区的便利店也陆续恢复营业。

从杭州来看,余杭区小芳超市全部正常营业。全家便利店正常营业率达到86.35%。未来几天,随着各项政策举措的落地,连锁、便利店的正常营业率还会提升。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黄煜轩 林建安 江玥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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