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允许适当延长工伤认定 申请期限和社保业务办理时间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2-09 06:36   

杭州日报讯 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通告,明确疫情期间杭州允许适当延长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和社保业务办理时间。

在工伤认定方面,市人力社保局明确疫情防控期间,因疫情管控导致用人单位无法在工伤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允许适当延长申请期限。管控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在疫情管控结束后30日内及时办理工伤认定申请并说明延期原因。其间发生的工伤保险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在社保办理方面,市人力社保局明确参加杭州市区社会保险的用人单位、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因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办理相关社保业务,在疫情解除后及时办理的,将不影响社保个人权益。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傅凌波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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