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事业单位可办理电子出行证明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2-07 06:22   

杭州日报讯(记者 张骥鸿)当前,杭州疫情防控已进入最关键时期。为了进一步遏制疫情扩散,切实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2月4日,杭州实施了“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这段时间,“不出门”“宅在家”成为常态。

但针对一些疫情防控单位的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的值班人员,以及保障群众生活必需的水电气等单位的工作人员来说,该如何方便出行?

2月6日,记者从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了解到,针对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因工作需要,除了单位可制作纸质出行证明外,还可办理电子出行证明。

办理电子出行证明的流程是: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可通过钉钉“掌上政务”中的“抗疫出行证明”应用,提交出行申请,由各单位办公室负责人审批,即提即办。

杭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负责人表示,该电子出行证明与原加盖公章的纸质证明具有同等效力,各地指挥部应及时通知各社区(村)和居民小区,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持电子出行证明的,可在规定时间出入居住小区。

来源:杭州日报  作者:记者 张骥鸿  编辑:陈俊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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