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杭查处多起涉及疫情的违法犯罪行为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2-02 13:44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牵动着全国人民的心,社会各界纷纷投入抗击疫情行动中。但有人编造虚假信息引发恐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有个别人员不配合防疫检查,阻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更有甚者,竟以售卖假冒伪劣防疫物资牟利,公安机关对相关行为均已进行依法处置:

销售假冒伪劣口罩?依法刑事拘留!

2月1日,公安机关破获一起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案件。男子蔡某购进普通防尘口罩,在厂家明确告知其该口罩不具备防病毒作用的情况下,仍然通过朋友圈宣称该口罩为N95口罩,并向买家发送产品说明,宣称其销售的口罩“对细菌病菌、飞沫阻隔效率高达99%以上”,并通过微信对外销售,后被公安机关查获。目前,蔡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进一步侦办中。

阻碍执行职务?依法行政拘留!

2月1日,杭州市余杭区仁和街道花园村道,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正在值守,对进村人员测量体温。男子杨某不配合与社区工作人员及志愿者工作,不接受体温测量,还将车停在路中间阻碍交通。民警到场处置后,杨某拒不配合,并当场辱骂民警,阻碍执行职务。后杨某被依法传唤审查,目前,杨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编造虚假信息?依法行政拘留!

1月30日,杭州市某单位职工沈某,编造“其丈夫与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人一起打麻将”的虚假信息,并将该信息发布给单位的同事。其同事与沈某当面确认时,沈某仍然告知,其丈夫与患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人一起打麻将,并且自己也在现场。后沈某同事将情况报告单位领导、公安机关等部门,相关部门立即行动,进行隔离处置,同时公安机关对沈某进行调查。后沈某交代,其编造了虚假信息,为了能够得到更多假期。目前,沈某已被依法行政拘留。

对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来源:余杭发布  作者: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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