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加班,只有这三天是三倍工资!周日前一笔补助要发放!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20-01-18 11:22   

杭州发布 春节长假将至,仍有许许多多的劳动者坚守在岗位上,如果你是其中的一员,哪几天才有三倍工资呢?除夕加班该如何计算?一起来看计算方法。

除夕是不是法定节假日?

2013年12月11日,国务院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进行了第三次修订,明确将第二条第二项修改为“(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说,初一、初二、初三属于法定节假日,除夕、初四、初五、初六属于休息日。

春节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第二、第三项: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计算公式:

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平均每月计薪天数×300%

休息日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平均每月计薪天数×200%

以一个月薪5000元的职工为例——

他的日加班工资基数是5000元/月,除以月计薪天数21.75天,即229.9元/日。

若该职工在春节3天的法定假期内上班,用人单位应按每天不低于689.7元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即:5000元/21.75×3=689.7元。

也就是说,春节3天法定假期内上班的职工,每天拿到的报酬为1+3,1为原来的报酬,3为因加班而另外需支付的3倍报酬。这个1,是因为法定假期是带薪的,即使不加班也要算正常的工资,但一般用人单位已经将这1倍计算入月工资之内,不会因为法定节假日休息而扣工资。

若在其余4天内上班的,用人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则用人单位应按照公休日加班工资的标准计发2倍工资,即每天不低于459.8元标准支付加班费。即:5000元/21.75×2=459.8元。

也就是说,春节其余4天上班的职工,每天拿到的报酬为1×2。为什么是“×”而不是“+”,因为这4天是休息日而非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是不带薪的。

春节期间有许许多多的劳动者坚守在必不可少的岗位上,正因为有了你们的付出,才能让大家过上平安、幸福的春节,加班工资以外,还请接受我们的敬意与感谢!

除了加班工资,春节前还有这项补助要发放——

为帮助困难群众过一个温暖祥和的春节,杭州市将于今年年前向市本级低保家庭、特困供养人员发放春风行动一次性救助金,补助标准为1人户2700元,2人户3600元,3人户4200元,4人及4人以上户4800元(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按当地标准执行)。救助金预计于1月19日前全部发放到位。与此同时,一月份低保金也将在春节前发放到位。

来源:杭州发布  作者:资料/市人力社保局、市民政局、市总工会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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