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昨天上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新闻发布会,亮出去年全省法院打击虚假诉讼专项行动的“成绩单”。
“虚假诉讼”就是打假官司。省高院的副院长陈志军告诉记者,为了利益,打“假官司”的人可不少,仅2019年全省发现识别的虚假诉讼案件就达到了2109件。“初步统计,省高院查处的涉虚假诉讼案件中,约80%集中在民间借贷领域。”她说。最终,以虚假诉讼罪、诈骗罪等定罪的案件有216件,其中99起以虚假诉讼罪定罪。
在这些虚假诉讼案件中,有人知法犯法,比如身为律师的姜某。前不久,徐某向王某等人借了25万元,但到期后没有按时还款。王某等人想要起诉徐某,于是先向姜某咨询债务形成时间对案件的影响等问题。之后,王某等人伪造了两张对自己有利的借条,而姜某明知借条是假的,依旧接受了委托,代理提起民事诉讼,导致法院查封了徐某的房产并开庭审理,不仅妨害了司法程序,还严重侵害了他人合法利益。最终,王某、姜某等人被富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八个月不等刑罚,并处人民币二万元至一万元的罚金。
为了打击虚假诉讼,省高院结合全国各地法律打击虚假诉讼的经验做法,对虚假诉讼行为人可采取训诫、罚款、拘留、赔偿损失、失信惩戒以及刑事处罚等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失信惩戒措施。目前,省高院已将首批57个虚假诉讼失信人信息报送省信用中心,纳入全国失信人信息平台。这些名单会被推送至银行、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并由各个单位进行惩戒。下一步,还将在全省法院建议实行按月报送制度,促进诚信诉讼,推动并完善社会信用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