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近日,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这意味着,杭州居家养老的蓝图,越描越清晰了。
《条例》提到支持养老机构或者居家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家庭养老床位。把养老床位“搬”进家的老年人,在享受服务和补贴上,与住在机构的老年人一样。
考虑到老年人有照护的需求,也有医疗康养的需求,《条例》还鼓励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签约老年人提供慢性病连续处方服务,实施慢性病跟踪防治管理,为行动不便确有需要的老年人,提供上门巡诊和家庭病床服务。
今后,有老人的家庭就能“搬”进两张床,一张养老床,一张病床,把专业的机构级养老服务都迎进家。
《条例》规定,新建小区、已建成住宅小区,今后都应建设居家养老服务用房。新小区按照每百户(不足百户的按照百户计)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配置,既有住宅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少于20平方米、每处不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集中配置。
此外,还规定既有住宅小区内的坡道、楼梯扶手、电梯、公厕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若不符合国家无障碍设施强制性规范,就应进行改造。
不仅如此,条例还特别增加了一条“支持和推进老年人适用产品、技术的研发和应用”,鼓励市面上出现更多为老服务产品,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
值得一提的是,新修改的《条例》还增加了一个重点扶持人群:计划生育特殊家庭。
按照《条例》规定,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将享受一定时间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由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形式提供。
如果不想单纯在家养老,也可以把这部分居家养老服务补贴,抵缴入住养老机构的费用。只要是符合这类人群条件的老人,申请入住政府投资设立或者享受政府支持政策的养老机构,都应被安排收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