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起 杭州灵活就业人员养老金最低缴纳597.89元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2-21 09:19   

都市快报讯 20日下午,杭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联合发布《关于公布2020年杭州市区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数据的公告》。

《公告》显示, 从2020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5536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

缴费比例按规定标准执行。

该数据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3部门关于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有关问题的通知》(浙人社发〔2019〕20号)、《杭州市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市政府令第308号)、《杭州市基本养老保障办法》制定。

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5536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

比如,一个人按60%的比例缴纳,那么他需要缴纳的养老金为:5536 *0.6*0.18=597.89(元/月)

同理,按100%的比例缴纳,每个月需要养老金为996.48元;按200%的比例缴纳,每个月需要养老金为1992.96元;按300%的比例缴纳,每个月需要养老金为2989.44元.

该缴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参保人员记得及时在扣款账户中存入足额款项,避免因扣款不成功而影响社会保险相关权益。另外,大家也可通过支付宝、税务大厅进行实时缴费。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王青 通讯员 周曦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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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从2020年1月1日起,杭州市区(不含临安区),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5536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按300%的比例缴纳,每个月需要养老金为2989.44元.该缴费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参加杭州市区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个体工商户(不含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月缴费额=月缴费基数×缴费比例,月缴费基数由参保人员按5536元/月(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自行选择,缴费比例为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