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商报讯 “你是怎么知道我的电话的?”12月11日下午当记者拨通了“花漾”的手机时,话筒中传来了一个低沉的男声,在得知记者是通过QQ群找到自己号码时,他明显放松了警惕。“现在面膜生意特别好做,在朋友圈上发几张图片,再配上几张对话截图,就能吸引到不少人来买。”
面膜的火爆同样体现在最近几次互联网促销的数据中。以今年“双11”为例,天猫开场仅3分钟,医用面膜“敷尔佳”成交额便超去年“双11”全天,开场120分钟,“可复美”类人胶原蛋白面膜疯抢突破28万片。数据显示,中国人年均敷面膜28亿张,是世界上人均面膜消费量第一的国家。
火爆的面膜销量激发了如“花漾”这样代理商的兴趣,招揽更多代理商,新建面膜交流群成为他们当前的重要工作。而就在面膜消费疯狂的背后,夸大效果、滥用名称的情况不断显现,甚至还有人为此遭受了病痛的折磨。
社交平台成医美面膜销售主要场所之一
夸大宣传的产品其实并非品牌商生产
“早上起来一块冰冰凉凉的医用面膜,远离皮肤过敏、干燥。我的小法宝之一。”这是昨天在美容院工作的飞艳发出的朋友圈内容。类似这样的朋友圈信息,她和同事们每天都要发出四五条,这是美容院的考核标准之一。
飞艳推销的这款面膜名为芙蓉皇后,据她介绍,这款面膜属于医用级,但对于这款面膜的生产企业,她却始终三缄其口。记者在百度贴吧上找到了一张较为清晰的芙蓉皇后面膜外包装,根据该包装上的文字显示,这款面膜获得的生产备案为浙杭食药监械生产备20160035号,然而在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上,记者发现这一备案的所有者为杭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这款备案号所对应的产品名为瑞尔欣,而非芙蓉皇后。
记者致电杭州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了解到,芙蓉皇后不是公司持有的品牌。“芙蓉皇后品牌使用的是我们的面膜产品,我们只是代工。目前我们所代工的品牌极多,有一个名为‘唐三彩’的面膜品牌,在全国有上万的门店,其中有不少面膜也是我们代工的。”
有企业还未获得商标就在网上销售医美面膜
业内人士称只要给50万,售后包装全产业服务
在天眼查上记者发现芙蓉皇后的品牌方为潮阳市荣和化妆品有限公司,品牌使用时间为1997年8月28日至2007年8月27日,注册号为1086638,且被归类为日化用品。
该公司的营业期限为1994年6月15日至2006年6月14日,据天眼查显示,这家企业已处于吊销未注销状态。从该公司的生产范围来看,其只可从事化妆品、洗涤剂日用化工制品,并不具有销售医疗面膜的资质。除此之外,该公司持有的芙蓉皇后商标已经无效。
在调查过程中记者了解到,今年1月20日,一家名为温州厚生商贸有限公司的企业正式注册了芙蓉皇后品牌,国际分类为医疗器械,然而令人奇怪的是,该品牌在去年1月份就在电商平台上销售,而当时这款商标才刚刚提起申请两个月,这时距离该公司获得商标尚有1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