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必检!超载禁入!12月10日起 浙江货运车辆上高速一律先称“体重”!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2-12 08:09   

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通告》所称超限超载车辆认定标准为: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过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过18.1米;

(四)二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18000千克;

(五)三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5000千克;三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27000千克;

(六)四轴货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1000千克;四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36000千克;

(七)五轴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000千克,其中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6000千克。

《通告》同时规定,运输不可解体货物的超限运输车辆,应当依法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采取有效措施后,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未经许可,不得擅自驶入高速公路。

与此同时,浙江交通运输执法机构与公安等部门将加强协作配合,依法打击聚集堵站、恶意冲卡等违法行为,维护收费站正常通行秩序。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见习记者 黄煜轩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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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必检、超载禁入”已在浙江实现根据《通告》,所有货车必须按照交通标志或人员引导,依次进入称重检测通道接受检测。对经入口称重检测为违法超限超载的货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这意味浙江的货车上高速,已实现“货车必检、超载禁入”。经称重确认的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将禁止其驶入高速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