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中旬召开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1-29 11:44   

都市快报讯

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

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中旬召开

车俊出席并讲话

11月26日至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杭州举行。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20年1月中旬在杭州召开。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车俊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梁黎明主持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有关报告;表决通过《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表决通过“一府两院”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情况的报告等;二次审议《浙江省民营企业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等;批准8件报批法规;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事项。

车俊指出,上周闭幕的省委十四届六次全会以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对我省高水平推进省域治理现代化作出全面部署。全省各级人大要围绕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为进一步把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把治理效能转化为发展胜势贡献智慧和力量。

车俊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上保持更加执着的定力,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始终坚持好、进一步巩固好党的领导的实现,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保证党在整个国家事业中的领导地位;强化基层基础,在支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上展现更加积极的作为,丰富拓展民主的形式和渠道,推动各项工作更好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强化履职尽责,在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上彰显更加强烈的担当,全面落实“高质量立法、惠民立法、环保立法、弘德立法、协同立法”新理念,高水平推进重点领域立法,实现立法与改革决策有机高效衔接,把法律实施放在和立法同等重要的位置,全面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和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做到立一件、成一件、行一件;强化任务落实,在组织筹备省人代会会议上作出更加周密的安排,确保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顺利召开。

省人大常委会其他副主任和秘书长出席会议,省政府有关副省长和省监委、省法院、省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13位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部分公民旁听会议。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殷军领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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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快报讯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决定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明年1月中旬召开车俊出席并讲话11月26日至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在杭州举行。车俊强调,省人大常委会要强化政治引领,在坚持落实党的全面领导上保持更加执着的定力,善于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始终坚持好、进一步巩固好党的领导的实现,通过人大法定程序保证党在整个国家事业中的领导地位。表决通过《浙江省街道人大工作条例》《义乌国际贸易综合改革试验区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