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招投标岂能乱设“门槛”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1-28 15:34   

浙江日报讯 11月27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我省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不少地区的招投标项目,要求招标人必须在本地注册设立子公司、分公司、分支机构等,导致外地企业无法参加投标。“对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等现象,我们正在全面核实并整改落实。”省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9月底至12月初,我省开展工程项目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从法规制度文件清理、招标项目随机抽查和举报项目重点核查三方面开展工作,重点清理、排查、纠正在招投标法规政策文件、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以及招投标实践操作中,对外地企业设置的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

记者了解到,为了从源头上消除各类不合理限制和壁垒,全省各地积极开展招投标领域规范性文件及其他政策文件的全面清理工作,修订、废止违反竞争中性原则、限制或者排斥不同所有制企业招投标、妨碍公平竞争的制度规定。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记者 金梁  编辑:吴阳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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