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叶怡霖
今天(11月15日)上午,杭州市召开了全市物业综合管理工作暨“美好家园”建设试点推进会议。
这是自今年8月出台《杭州市加强住宅小区物业综合管理三年行动计划(2019—2021年)》以来,第二次召开全市会议,目的是交流总结各城区、各单位的实践经验,继续推进小区物业综合管理的工作。
今年的小区物业综合管理工作做得怎么样?有这样一个数据:根据市委政法委统计,杭州法院2019年1月至8月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的一审收案数量较去年同期下降了35.68%。也就是说,物业和业主之间的产生矛盾的,少了很多。
但是小区物业管理的短板和不足还是存在的。比如物业管理体制机制不够健全,物业监管扶持体系不够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力度不足。再比如全市老旧住宅小区总量巨大,历史遗留问题多,社区准物业资金难以平衡,可持续性难度大。还有,业委会自我管理能力有待加强等等。
为破解这些问题,各城区、单位都想了很多点子,试行了不少方法,有些真的挺管用。
比如,上城区率先出台了《关于推进上城区物业综合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在街道成立了物业综合服务中心,专人专岗负责物业管理问题。上城区还制定了全市首个物业项目等级评定办法,以提高物业服务质量为原则,围绕小区业主满意度这一核心考核指标,让小区业主根据居住体验来客观评定物业公司的服务品质,每年拿出1000万元奖励考核优秀的物业公司。
再比如,下城区的老旧小区众多,很多都没有物业公司管理,为此,下城区首创了小区管家治理模式,将老旧小区的保洁、保绿、保序等综合性服务交由专业的服务企业统一提供,目前已经在下城区全面铺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