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消费用品具体怎么限制?
时间:自2019年12月31日起
推广对象:在浙江省四星级及以上宾馆(酒店)
推广要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消费用品,即一次性牙刷、牙膏、梳子、肥皂、浴液、拖鞋和餐具等。并逐步延伸至其他宾馆(酒店)以及民宿、农家乐等提供住宿服务的场所。
推广对象:全省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
推广要求: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并逐步延伸至其他餐饮、饭店、快餐小吃店、农家乐等提供餐饮服务的场所。
限制对象:浙江党政机关
限制要求:不得使用一次性杯具,单位内部办公场所、会议室接待统一使用瓷杯或玻璃杯,倡导干部职工办公或开会自带水杯。
倡导要求:倡导无纸化办公,会议交流汇报宜采取电子形式,减少纸张使用比例,如需书面材料推行双面打印;倡导不使用一次性硒鼓及一次性签字笔,推广使用钢笔或更换笔芯循环利用;办公废旧报纸、纸张、办公桌椅等推行科学化合理化循环再利用处置。
规范对象:超市、农贸市场
规范要求:减少使用一次性塑料袋,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大力推广使用菜篮子、布袋子;加大新型可循环物流设施使用,推广标准托盘、可循环快递箱,加快淘汰一次性塑料编织袋。
加强对象: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单位食堂
加强要求:加强节约型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建设。公共机构单位食堂,在显要位置设置节俭消费标识,提示适量点餐,倡导大力开展“光盘行动”,并推行可重复使用的筷子和餐具。
激励方式
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工作将纳入绿色机关、绿色饭店(宾馆)、绿色学校、绿色市场等各类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各部门年度考核内容,通过正反激励措施,有效减少一次性消费用品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