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提请市人大审议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10-30 07:50   

每日商报讯(记者 葛玲燕) 钱塘江不仅塑造了杭州城市空间地理形态,也孕育了杭州灿烂多彩的文化。如何保护和发展它?杭州一直在行动。昨天,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多个《条例(草案)》被审议,其中就包括《杭州市钱塘江综合保护与发展条例(草案)》。

根据《条例(草案)》,钱塘江地区包括千岛湖、新安江、富春江等钱塘江干流、主要支流以及沿岸一定范围的区域,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

《条例(草案)》对钱塘江地区的规划、保护和发展做了重点说明。

按照“分级分区规划”要求,钱塘江地区将划分为核心区域、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实施不同的规划管理控制措施。

同时,还要编制钱塘江自然山水风貌和沿江城市景观保护、湿地等专项规划,划定岸线范围,确定两岸天际轮廓线、山脊线、湿地的保护要求,明确重要滨水区域、历史文化街区管控措施。钱塘江岸线按照生态保护和城乡发展要求,划分为中心城市类、特色城镇类、山水田园类等三类岸线形态。

保护方面,《条例(草案)》规定了水资源保护、生态补偿、生态修复、岸线保护、湿地保护、岛屿保护等内容,并要求制定钱塘江地区水、大气、土壤、生态保育、生态品质等生态环境指标。

比如水资源保护,要求推进钱塘江地区截污纳管工程建设,在城镇区域实施雨水和污水分流排放,污水经处理达到城镇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后方可排放;在不具备城镇生活污水管网排放条件的地区,应当建设与排污规模相适用的污水处理设施。

在岸线保护中,《条例(草案)》明确,钱塘江中心城市类、特色城镇类、山水田园类等三类岸线范围不得任意调整。特色城镇类、山水田园类岸线需要调整为中心城市类岸线的,应当报请市人民政府批准。

另外,《条例(草案)》还列举了禁止在钱塘江地区湿地保护范围内从事的活动。如设立开发区、工业园区;进行与湿地功能定位不相符的建设活动;擅自占用湿地或者改变湿地用途等,这些都是不允许的。

钱塘江地区的建设目标,是要建设成为独特韵味、别样精彩的世界级滨水区域。如何建设?《条例(草案)》提出了交通、绿道、文化、旅游、产业、公共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内容。

交通方面,将规划落实过江通道、沿江交通设施和水上交通建设的综合布局。

文化方面,将发掘和传承跨湖桥文化、吴越文化、南宋文化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遗存和海塘·潮文化、新安文化等为代表的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同时,推进钱塘江专题性博物馆、艺术馆、图书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

旅游方面,则是实施“旅游西进”战略,推进“名城名湖名江名山”景观长廊建设,促进钱塘江旅游产业协调发展。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记者 葛玲燕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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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岸线保护中,《条例(草案)》明确,钱塘江中心城市类、特色城镇类、山水田园类等三类岸线范围不得任意调整。钱塘江岸线按照生态保护和城乡发展要求,划分为中心城市类、特色城镇类、山水田园类等三类岸线形态。同时,还要编制钱塘江自然山水风貌和沿江城市景观保护、湿地等专项规划,划定岸线范围,确定两岸天际轮廓线、山脊线、湿地的保护要求,明确重要滨水区域、历史文化街区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