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市快报 记者 叶怡霖 陆丹
上周五8:30,在西湖文化广场附近晶晖商务大厦上班的刘先生刚到公司,打开电脑准备工作,却发现连不上网。确认电脑接线无误后,刘先生拨打了电信的专线,专线客服告诉刘先生,因为西湖文化广场附近施工,挖断了地下的通信光缆,现在周边范围内的网络信号都中断了,正在抢修中。
没有网络,日常工作无法开展,直到下午1点多,网络信号恢复,刘先生才进入了正常工作中,“耽误了不少事”。
又是野蛮施工!
“问计于民”栏目正在关注杭城的野蛮施工现象。我们采访了市建设部门、城管部门,以及工程管理行业内部人士,从施工方的角度分析了让我们城市“受伤”的种种原因。如责任心不够,内部管理不到位,没有层层交底,甚至为了赶工期而省略交底、直接“盲挖”等。
“说到底,还是犯错的成本太低了,导致施工单位觉得无所谓,就算出了问题,也没多大影响,损失的这点钱与他们的利润相比少之又少了。”网友青木说。
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是破坏电力设施,还是未经许可开挖路面,城管、公安等部门都可以对其进行处罚。
但为何野蛮施工破坏管网公共设施的事例仍然居高不下?是有法不依,监管不严,还是犯错成本太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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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电信光缆被损毁28次
电信:还是因为犯错成本太低
今年6月29日18:40,文一西路西延工程打桩施工,导致6条大芯数干线光缆以及若干条配线光缆中断事故,致使沿线用户通信基本中断,影响用户7000余户。直至第二天的22:00左右,才全部恢复通信。直接经济损失达60余万元。
据杭州电信统计,今年1-9月,由于市政施工导致光缆被损的事故有28次,每个月都有发生。
杭州电信维修人员正在抢修被挖断的光缆。杭州电信供图
杭州电信相关负责人透露,由于施工导致的光缆损坏,占据了所有光缆通信故障的70%以上。“一般在迁改管线时,我们会与建设单位签订一个协议,再做交底或者迁改,但是往往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沟通不到位,或者为了赶工期故意忽略交底这一步,就会出现盲挖损坏光缆的事故。”
“说到底,还是因为犯错成本太低!”有一件事让这位负责人印象特别深,他说,当年省人民医院门口建高架的时候,施工方因为交底没做好,挖断了一根重要的光缆干线,不仅仅影响了杭州市内的通信,连省内其他地方的通信也受到了影响。当时,挖掘机的操作员、施工方负责人悉数被拘,最终各项赔款总计108万元。
“后来有一回,杨公堤在施工,我又碰到了这家施工方的负责人,他还跟我感叹,说当年那件事给他的教训非常深刻。杨公堤那一带施工条件更加复杂,这家施工方却再也没出过那样的岔子了。”这位负责人说。
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规定,损坏通信线路,情节严重的可被界定为“危害公共安全”,可处以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有的可被界定为“严重后果”,可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但是,当小的光缆被损毁,还不足以形成“刑事案件”的时候,追讨处罚起来就拖泥带水了。“一般我们只能进行追讨索赔。2014年的时候,国家几个部委就联合出台过一个经济损失计算方法,以这个方法为依据来进行索赔。”杭州电信相关负责人说。但这样的追讨索赔往往不成功。“有好多建设单位会赖账。走法律途径的话,有时候这个钱也不多,还不够打官司的成本。最后只能我们自己对光缆进行投保,由保险公司理赔。”
“我们最头痛的,就是对付野蛮施工没有一个抓手。即使报了警,警察往往也让我们双方自行沟通解决。在这种情况下,作为没有行政执法权的企业,很可能就追诉无门了。”这位负责人感慨,“小事故不管,积累起来就会变成大事故,不能造成严重后果了才管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