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下半年以来,华某福通过强迫手段成为杭州坚塔银元混凝土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利用垄断优势控制混凝土价格及供货市场,扰乱混凝土行业的市场秩序。该组织在发展壮大过程中逐步形成了以被告人华某福为组织、领导者,被告人华某明、戴某某、华某红为骨干成员,被告人韩某、邓某某等18名其他成员为参加者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通过有组织地实施高利放贷、开设赌场、高利转贷、寻衅滋事、串通投标、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活动81起,从中攫取巨额非法经济利益,涉案金额高达16亿余元。
华某福判处有期徒刑25年
并处罚金2000多万
法官宣判,包括主犯华某福在内的24名被告人判处25年至1年3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没收个人财产、剥夺政治权利,其中华某福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并处罚金2251.8万元,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剥夺政治权利5年。
截至今年9月底,全市两级法院共受理一审涉黑涉恶案件200余件1700余人,审结180余件1100余人;受理二审涉黑涉恶案件70余件600余人,审结60余件500余人,全市法院在涉黑恶案件中共计判处财产刑8000余万元。
在一审判处的1100余名涉黑恶被告人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共计370余人,重刑适用率达30%以上。其中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的首要分子,七成以上均被判处二十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