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建保障房过程实现全监管
2017年,杭州结合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出台了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提出“未来5年公共租赁住房保有总量不少于8万套”的总目标。为此,市住保房管部门建立公租房配建监管验收制度,严格落实公租房配建指标核查工作。
制定配建年度计划
每年年底在制定下一年度土地出让计划时,同步制定相应的公租房配建计划,并确定每块商品住宅用地配建指标,作为后续土地出让依据和立项依据。
明确配建具体要求
在土地挂牌出让前,市住保房管局根据地块规划条件和土地勘测定界成果,对每一宗商品住宅用地出具《配建指标核查意见》,落实配建方式、配建比例和配建面积。通过签订《配建协议》对公租房的配建要求、建设标准、装饰装修标准、智能门禁系统标准、交付及验收要求、物业管理等进行明确。
强化配建过程监管
通过指标核查、过程监管、施工图审查和样板房验收等手段建立了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的公租房配建监管验收制度。同时完善土地出让前置核查机制、定期与不定期踏勘机制、保障性安居工程推进例会机制三项机制,有效推动配建项目落地、建设进度加快及项目推进中急、难问题的解决。
推出配建政策全国
杭州开展租赁试点工作前,已开始商品住宅配建公租房工作。
2011年,杭州在全国范围率先实施商品住宅出让用地配建公租房政策,明确在商品住宅项目中配建公租房作为公租房实物供给的主要方式,并专门印发了《杭州市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实施办法(试行)》,对配建原则、配建要求、配建程序等进行了规范,杭州商品住宅配建公租房工作由此开始。
同时,《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2011年商品住房供地总量中安排10%的土地用于建设或配建保障性住房”,并在《杭州市在商品住宅出让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实施办法(试行)》中明确了“确保总量、合理配建、同步建设、同步配套”的配建原则。
通过努力,在此轮配建工作中,杭州市本级已筹集房源15267套,配建面积99.18万平方米,分布在41个项目。目前,这41个项目已全部实现开工,其中39个项目已交付。
随着杭州住房保障的发展和住房租赁市场试点改革工作的推进,商品住宅项目用地配建公共租赁住房的落实,杭州市民的“住有所居”将可得到持续、有效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