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大批蓝领公寓正在招租 符合条件就能申请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9-02 12:34   

浙江新闻客户端 记者 傅静之 通讯员 林媛

近日,西湖区、萧山区、余杭区一批蓝领公寓陆续开始招租。符合条件就能申请,赶紧看看有哪些房源?

西湖区

双流蓝领公寓

双流蓝领公寓位于转塘街道双流社区文化艺术园区内,毗邻浙江省音乐学院和320国道,合计出租面积11692.48平方米。

目前,该园区有10幢房屋用于蓝领公寓,总房间数为492间,其中双人房338间、单人房154间,每个房间均有独立卫生间。

出租情况

租金:具体房屋租金价格根据户型而定,租金价格区间为1.1-1.3元/平方米/天。水、电、网络、物业管理费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物业管理费50元/月/人。

受理时间:即日起—2019年9月23日9:00至17:00止(工作时间)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转塘街道双流社区文化艺术园区办理报名手续。

受理地址:本次报名受理地址为转塘街道双流社区文化艺术园区,咨询电话:0571-87096830,18969127538;联系人:陈先生

留下蓝领公寓

留下蓝领公寓位于留下街道,东、南至留泗路,西至绕城高速、北至留和路,总建筑面积约为12432平方米,合计出租面积5969平方米。

该蓝领公寓共27幢,总房间数为486间,其中双人房4间、单人房482间,带独立卫生间的24间,其余为公共卫生间。

出租情况

租金:房屋租金价格根据户型而定,租金价格区间为1.1-3.0元/平方米/天。水、电、网络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受理时间:承租单位即日起—2019年9月23日9:00至17:00止(工作时间)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受理地址: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留泗路留和路口西南角康宁小宿/横街社区对面,咨询电话:0571-56770386,15158848398;联系人:刘先生。

三墩蓝领公寓

三墩蓝领公寓位于三墩镇双桥村祥余线北侧,总建筑面积约13300平方米,合计出租面积8238平方米。

该蓝领公寓共6幢,总房间数为616间,其中三人间54间、双人房194间、单人房368间。公寓1-5号楼均设有独立卫生间,6号楼设有公用卫生间。

出租情况

租金:房屋租金价格根据户型而定,租金价格区间为1.3-1.8元/平方米/天。水、电、网络等其他费用自行承担。

受理时间:承租单位可在即日起—2019年9月23日9:00至17:00止(工作时间)提交相关报名材料,向杭州西湖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办理报名手续。

受理地址:本次受理报名地址为留泗路留和路口西南角康宁小宿/横街社区对面,咨询电话:0571-56770386,15158848398;联系人:刘先生。

如何申请

受理对象:1、单位要求:原则上是本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保绿、生产制造、仓储服务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其他服务性行业单位也可申请;要求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纳税地在西湖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2、入住人员要求:是指上述承租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需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人员可适当放宽);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申请市、区两级公租房、廉租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取得租赁资格后,各单位需要按申请流程,完成受理、单位公示、申请、审核、社会公示、领导小组审定等步骤,最终分配名单。

来源:浙江新闻客户端  作者:记者 傅静之 通讯员 林媛  编辑:张翟
返回
如何申请根据杭州蓝领公寓租赁有关政策,申请余杭区径山镇蓝领公寓的用人单位需要满足单位注册时间一年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纳税地在余杭区,从事物业、餐饮、保洁、保安等服务性行业的要求。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杭州市区是指不含富阳、临安,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或临时居住登记相关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