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为电梯安全管理立法 电梯维保业务不得随意转包、分包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8-29 21:15   

浙江在线杭州8月29日讯(浙江在线记者 董洁)杭州老旧小区加装电梯正如火如荼进行,截至今年7月底,全市累计完成445处加装电梯项目,未来4年还有近千个老旧小区将迎来改造和加装电梯。

小区电梯安全怎么管?维护保养谁负责?今天上午,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关于《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以下简称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今年6月,杭州市人民政府提请的《杭州市电梯安全管理条例(草案)》已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进行初审,本次会上,将对草案修改稿进行审议。

翻看草案修改稿,一个明显的改动在于将草案适用范围进一步明确——非公共场所安装且仅供单一家庭使用的电梯的安全管理,不适用此条例。

草案的一大重点,是电梯安全责任保险的规定。草案鼓励电梯使用单位单独或联合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使用单位可以与保险机构等约定,由其就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修理、改造、更新等事项为使用单位提供综合管理服务。

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是杭州市当前一项重要的民生实事项目,因此草案对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予以了较多支持。

草案第十三条中专门增加规定:“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简化、便民、高效的原则为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办理相关手续。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具体办法由市人民政府制定”。

电梯维保和维修费用是问题多发地带。因此草案针对住宅小区电梯维护保养、改造修理费用规定,“经业主大会决定,利用住宅小区投放商业广告的收入可以优先用于电梯维护保养和修理。”“住宅小区电梯存在严重事故隐患需要修理、改造、更新的,可以按照规定申请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或者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足的,由电梯所有权人承担相关费用。”

同时,为了规范电梯维保服务,草案还规定“未经使用单位书面同意,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经使用单位书面同意,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的,将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来源:浙江在线  作者:记者 董洁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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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为了规范电梯维保服务,草案还规定“未经使用单位书面同意,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不得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草案鼓励电梯使用单位单独或联合投保电梯安全责任保险,使用单位可以与保险机构等约定,由其就电梯维护保养、检验、检测、安全风险评估、修理、改造、更新等事项为使用单位提供综合管理服务。电梯维护保养单位未经使用单位书面同意,转包、分包维护保养业务的,将被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