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西湖区1594套蓝领公寓开始受理了!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8-26 17:48   

受理对象

单位要求:原则上是西湖区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物业、餐饮、保洁、保安、保绿、生产制造、仓储服务等服务性行业的单位,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其他服务性行业单位也可申请;要求营业注册地址、经营场所及纳税地在西湖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入住人员要求:是指上述承租单位工作的相对收入较低的外来务工人员,由用人单位统一提出申请。用人单位取得租赁资格后,申请人申请入住蓝领公寓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为非杭州市区(不含富阳、临安、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下同)户籍,且申请人持有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浙江省临时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受理证明;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需签订一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并正常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或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聘用人员可适当放宽);

(3)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在杭州市区无房(含直管公房);

(4)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未申请市、区两级公租房、廉租房及其他区蓝领公寓;

(5)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符合本区规定的其他条件。

入住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仅包括配偶和未成年人子女。

来源:杭州住保房管  作者:  编辑:张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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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将申请材料规范、完整、准确的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户籍、婚姻、房产等情况在本单位公示5天,并接受举报。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按照要求,受理本单位符合入住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的申请,并对申请材料的规范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核对校验。取得租赁资格用人单位汇总本单位蓝领公寓入住申请人员信息后,向区国有实施主体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