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上半年杭州成功受理两起破坏环境案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8-06 07:45   

破坏环境者除了行政处罚、刑事追责 还要承担赔偿责任

商报讯 (通讯员 裴斐 记者 潘婷婷) 昨天,记者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了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被破坏的行为,杭州市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给生态环境破坏者上了一道“紧箍咒”。

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企业和个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问题,除了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之外,还要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

杭州《方案》明确了赔偿范围、责任主体、索赔主体、损害赔偿解决途径等,形成相应的鉴定评估管理和技术体系、资金保障和运行机制,逐步建立生态环境损害的修复和赔偿制度。

今年上半年杭州已有两起案例成功受理,去年7月26日,浙江某物流有限公司一辆槽罐车在杭州绕城高速发生侧翻,导致部分三氯甲烷泄漏至绿化带雨水沟后进入高速边河道。事后,经环境污染损害评估,最终认定此次事故造成环境损害费用304819.58元。经磋商,由该物流有限公司承担此次污染事故造成的环境损害费用。

今年5月13日,赵某等7人在萧山义桥、钱江农场等地,以营利、食用等目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猫头鹰,导致5只猫头鹰被宰杀死亡,最终该7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7.5万元。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通讯员 裴斐 记者 潘婷婷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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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环境者除了行政处罚、刑事追责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商报讯(通讯员裴斐记者潘婷婷)昨天,记者从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了解到,为了有效遏制生态环境被破坏的行为,杭州市加快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给生态环境破坏者上了一道“紧箍咒”。今年上半年杭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了《杭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针对企业和个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等问题,除了行政处罚、刑事追责之外,还要承担相应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今年5月13日,赵某等7人在萧山义桥、钱江农场等地,以营利、食用等目的,非法收购、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猫头鹰,导致5只猫头鹰被宰杀死亡,最终该7人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费用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