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日报讯 (记者 金梁) 8月4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我省将对符合一定条件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和“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实施政府首购制度,优先采购创新产品。
为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全面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政策导向功能,优化营商环境,促进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省财政厅发布了《关于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对政府采购政策进行全面梳理,并细化了相关措施。
其中,对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代表先进技术发展方向,首次投向市场、暂不具备市场竞争力但具有较大的市场潜力和产业带动作用,且需要重点扶持的首台套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采购人可依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开展采购活动。对列入经省级及省级以上主管部门认定的“制造精品”目录,属于电子政务、电力、能源、石化、基础设施、节能环保、水利水务、智能交通等领域的产品,也实施政府首购制度。
此外,对于符合相关资格条件的首台套、首批次产品和“制造精品”等创新产品将优先推荐参加政府采购活动,降低政府采购市场准入门槛和逐步提高政府采购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