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发布 资料/市卫健委
炎炎夏日,游泳消暑的人越来越多。近期,市卫健委又对杭州206家游泳场所开展监督检查,截至7月31日,共检测游泳场所水样1442份,合格1427份,合格率98.9%。今天第二批不合格名单公布,共有10家,快来看看,哪些场所被点名了?
第二批游泳场所抽查不合格名单
注:依据《GB9667-1996游泳场所卫生标准》,游离性余氯(泳池)卫生标准值0.3-0.5mg/L;尿素卫生标准值≤3.5mg/L;细菌总数≤1000CFU/mL。
7月20日,杭州已经公布过第一批游泳场所水质抽查不合格名单:
小贴士:检测指标背后的常识
游离性余氯:
游离性余氯的规定是为了保证游泳池水具有持续性的消毒能力,可以抑制水中残存的细菌再次繁殖。
尿素:
池水中的尿素主要来源于人体的汗液、分泌物和排泄物。尿素含量过多表明池水的污染程度越高。
细菌总数:
池中有足够的消毒剂余量,pH值维持在规定限制范围,池水的循环周期合适,经常对游泳池过滤设备进行反冲洗,加强游泳池卫生管理……这些都能控制细菌总数。
杭州卫生A级泳池名单
当然,公布不合格名单同时,市卫健委也有一份大礼包送给你,那就是游泳场所A级名单,这些单位卫生管理好、信誉等级高,小伙伴记得收藏!
戏水消暑正当时!警惕“泳池病”缠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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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泳池病”要警惕?
腹泻:泳池中的“高发病”
游泳后出现腹泻,除了受凉等原因外,也可能是游泳时呛水或吞水,水中隐藏的细菌进入体内,导致细菌感染。
虽然现在游泳场所都会对泳池进行消毒,但有一种“隐形”细菌叫隐孢子虫,它是一种可以在适当的氯化水中存活7天以上的细菌,这就是游泳后出现腹泻的主要原因。
眼部疾病:泳池中的“常客”
在夏季泳池中的“常客”是急性结膜炎,就是我们俗称的“红眼病”,主要症状是眼睛发红,有异物感,眼内分泌物多。
每年6到8月的感染率是冬天的两倍,发病者大多是经常游泳的人。“红眼病”的主要传播方式就是接触,它的传染性强。游池的水、沾到病毒的手或毛巾都可以成为传染红眼病的罪魁祸首。
皮肤病:泳池中的“老顽固”
在游泳时还应注意预防皮肤病。游泳池常用消毒剂、人体的排泄物(汗液、尿液)可以引发接触性皮炎;由细菌感染的脓包疮,溃烂后一经接触就会“中招”;皮肤浅层的真菌感染包括股癣、脚气、灰指甲等,通过拖鞋、毛巾极易传染;此外,如果在室外游泳,很容易因为日晒而患上"日光性皮肤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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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远离“泳池病”?
比一比
选择信誉好、管理规范,且经过卫监部门检查合格的游泳场所。
带一带
去游泳应自带毛巾、拖鞋等个人物品,尽量不要接触游泳场所的公共物件。
洗一洗
游泳前要洗一洗,冲洗掉身上的汗液,以免汗液中的尿素等污染池水,并经浸脚消毒池进入泳池。游完后洗一洗,可冲洗掉皮肤上的致病微生物,从而降低感染皮肤疾病的风险。
控一控
由于皮肤病等病菌要在身体停留一段时间才能传染到体内,因此游泳时间不宜太长,最好控制在两小时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