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条件,可直接申报
可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
对在生产一线工程技术岗位从事技能工作,具有高超技艺技能和取得突出业绩的,可直接申报相应工程技术职称评审。
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获得浙江省技术能手、省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省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的人员,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优秀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助理工程师。
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省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省首席技师、全国技术能手,获得世界技能大赛优胜奖,国家级一类技能竞赛前五名、国家级二类技能竞赛前三名,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拔尖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工程师。
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钱江技能大奖获得者、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办人、世界技能大赛银牌铜牌获得者,省“百千万”高技能领军人才培养工程中入选“杰出技能人才”的人员,可直接申报高级工程师。
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世界技能大赛金牌获得者、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人员,可直接申报正高级工程师。
以上项目的认定均以证书或文件为准。
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业技能评价
范围对象
在技能岗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
首次参评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取得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职称后,累计工作年限达到职业技能评价申报条件的,可分别申请参加与现岗位相对应职业(工种)的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评价,合格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晋级评价要求
专业技术人才在取得现从事职业(工种)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可根据相关职业(工种)《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申报条件参加晋级评价。
考评要求
对参加职业技能评价的专业技术人才,应注重技能考核。
对具有所申报职业(专业)或相关职业(专业)毕业证书的,可免于理论知识考试,具体职业或专业参照《国家职业技能标准》。
工程系列各行业主管部门在修订本行业工程技术评价标准时,要充分考虑技能人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完善评价办法、评价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