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
“希望你以这次谈话为警醒,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进一步提升规矩意识、规范意识……”日前,为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好主体责任,杭州市纪委监委将审查调查中发现的余杭区7名市管干部低价购房问题线索,交由余杭区委主要领导及时进行谈话。谈话后,该7名市管干部认真书写情况说明对照检查,其中4名干部主动向廉政专户上交差价款共计140余万元。
今年以来,杭州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努力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4424人次,同比上升30.8%。其中第一种形态3447人次、占77.9%,第二种形态571人次、占12.9%,第三种形态171人次、占3.9%,第四种形态235人次、占5.3%。
此外,市委巡察机构聚焦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比如,对西泠印社集团等10家单位进行巡察,发现“六围绕一加强”等方面问题117个,提出意见建议24条,移交问题线索15条。建立全市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县级巡察向基层村(社)延伸,1-6月,已巡察108家所辖单位和305个村(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