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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我们认为这是同一块地
业主和开发商之间争论的焦点在于:芷园是否就是七里香溪二期,两者到底是不是同一宗土地?
为此,钱报记者联系了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该局政策法规科的王科长接受了采访。
他向记者介绍了事情的来龙去脉:“根据土地出让合同,我们认为这是同一块地。其中42亩,也就是现在的芷园,是山区坡地,当时因为测绘手段比较落后,产生了地块纠纷就暂时搁置了开发建设。到了2011年,这块土地确权登记在现在的杭州集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所以,这是同一个开发商在同一块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只是时间有先后。至于‘七里香溪一期二期’的提法,那是开发商自己的表述。”
王科长说,2018年,当时的富阳规划局向国土局针对“是否同一宗地”发函征求意见,国土局认定是同一块地。七里香溪业主要求行政复议,复议的结果是维持,他们不服。两名业主起诉到杭州市铁路运输法院。今年5月,法院一审驳回了诉请。业主上诉,目前案子还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