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补贴发放有变化
自7月10日起,公租房货币补贴发放对象将由房屋出租人调整为申请人本人,并按月发放至申请人银行账户,让货币补贴申领更加便捷。
此外,除了租住商品房住宅,部分保障家庭会选择租住租金相对低廉的农民房和合租房,但这部分房屋未被列入货币补贴保障对象的承租房屋范围。
针对这一情况,杭州市住保房管部门对相关政策进行了优化,根据最新政策,货币补贴保障家庭在杭州市区(富阳区、临安区除外)范围内租赁以下房屋的可以按照规定申领货币补贴:
①“杭州市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http://zl.hzfc.gov.cn)上申报并通过平台网签租赁合同的房屋;
②已办理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上载明的租赁面积在140㎡(含)以下的住宅;
③集体土地上合法批建的住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