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也要来了!
继上海史上最严垃圾分类之后,杭州新的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也已经提上日程。
上周,杭州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杭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修改〈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将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施行。
比如,旧《条例》规定,本市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新的分类标准,新条例调整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和其他垃圾,原“餐厨垃圾”变为“易腐垃圾”。
在处罚力度上,在处罚力度上,新《条例》从原来的罚款200元至20000元不等,修改为按情节严重程度不同处500-30000元不等的罚款。同时增加一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行政处罚,依照《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应当作为不良信息的,依法记入有关个人、单位的信用档案。”
对相关收集运输单位的要求更为严格。比如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运输等,违反规定且情节严重的收集运输单位,将受到最高1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