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底捞绍兴路店垃圾正确分类了吗? 昨天杭州城管再次上门检查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6-11 07:49   


都市快报 记者 王青 文/摄 通讯员 张毅恒

6月8日,“杭州一海底捞垃圾被拒运”登上微博热搜榜。

快报记者向下城区城管局核实。相关负责人说,出现在热搜榜中的是杭州海底捞绍兴路店,该店确实因为垃圾分类做得不好,于6月6日收到了《接受调查处理通知书》和《限期整改告知书》,但直运公司仍在正常收运其垃圾,并没有正式施行“垃圾拒运”。

根据《限期整改告知书》,这家海底捞需要在6月10日前进行整改,正确分类垃圾。

6月10日,下城区城管部门将再次上门检查,根据检查结果,决定是否正式开具“垃圾拒运单”——如果还没正确分类,就开“垃圾拒运单”,从6月11日开始拒收拒运;如果整改好,就不拒收。

昨天下午1点钟,下城区“三化四分”办公室、下城区城市管理局、文晖执法中队等工作人员再次上门复查。海底捞绍兴路店做到正确分类了吗?快报记者一路跟随,看了看海底捞的垃圾分类情况。 

海底捞绍兴路店整改得怎么样?

海底捞绍兴路店位于野风现代之星大厦3楼。

在一楼的迎宾处,摆放着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易拉宝。3楼大厅,入口处除了有一个相同的易拉宝外,多了一个杂志架,上面摆满了关于垃圾分类的宣传手册。进入店内,电视机里也一直播放垃圾分类公益宣传片。

前厅的垃圾宣传元素很多,那后厨的垃圾分类整改如何呢?相关工作人员检查了其配料间和洗碗间。

在配料间,上次检查时,摆放着一只垃圾桶,垃圾桶上没有标签,且塑料袋和西红柿等餐厨垃圾混在里面,整改后,该配料间不再设置垃圾桶。

在洗碗间,之前没有明确标识,整改后,不仅墙壁上有了明确的标识,垃圾桶上也都有了明确的垃圾分类标识。

“后厨操作间及营业场所的垃圾分类还是比较规范的,但还需要检查其垃圾收集点的垃圾分类情况。”之后,相关工作人员来到海底捞位于一楼西侧的垃圾收集点。

该收集点大概10平方米,里面有17个黄桶、9个绿桶、4个深绿色的桶以及一个蓝桶,外面有一个绿色的、上着锁的铁栅栏。

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打开黄桶和绿桶检查里面的垃圾,没有发现垃圾混装的情况。

“从本次检查结果来看,该餐饮店对此前提出的问题已经整改到位,暂未发现存在垃圾分类不规范现象,本次将不对该店作出罚款、拒运等处罚。”杭州市下城区城市管理局文晖执法中队法制员吴建峰说。

怎样才算整改到位?

城管部门给出了3条标准:一是垃圾要分类,可回收垃圾、餐厨垃圾等要分开投放;二是垃圾要入桶,不能出现垃圾随意乱丢、污水横流的现象;三是垃圾桶要及时清洁,做好垃圾房周边的日常保洁工作。

杭州曾开出过多份“垃圾拒运单”

海底捞绍兴路店通过自觉整改,最终没有收到“垃圾拒运单”。不过,杭州对办公楼宇、小区物业等单位的垃圾分类一直要求蛮严格的,之前曾陆续开出过不少“垃圾拒运单”。

去年七八月份,杭州进行了为期两个月的垃圾分类集中整治,之后,杭州垃圾分类进入常态化管理,包含定期走访、监督、树立榜样,形成上行下效的长效管理机制。

同样在下城区,去年8月份,绿港花卉世界和常青花卉市场因为垃圾桶数量不够、没有配备黄绿红蓝四种颜色的垃圾桶,且没有将生活垃圾和园林垃圾分类,从而收到了为期3天的“垃圾拒运单”。

另外,上城区、西湖区、江干区、拱墅区也都开出过“垃圾拒运单”,丁兰街道的东兰轩小区、祥符街道的物美超市都曾上榜。

今年3月份,西湖区城管局“盯梢”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的物业单位杭州近湖物业管理公司半个月后,开出了为期两天的“垃圾拒运单”。

西湖区城管局在两次暗访中均发现,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的垃圾桶存在混装、混投的问题,垃圾桶设置也不规范,存在杂色桶、标识不正确等问题。

在第三次上门专项检查时,发现整改情况还是不理想,于是对其开具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再次警告提示》,并提出整改意见,要求继续整改。

直到暗访队第四次来到现场,发现整改情况依旧很糟糕,当场开出了《生活垃圾拒绝收运告知书》。

这时,该单位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开始整顿,购买合格的分类垃圾桶,在全单位推行垃圾分类,两天后,经西湖区城管局检查确认,整改到位了,才结束垃圾拒运。

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规定,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发现收集、运输的责任区域交付的生活垃圾不符合分类要求的,应当及时告知该区域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要求其按要求进行分拣。如果在收到《限期整改告知书》后,仍不分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该区域的生活垃圾。

其实,拒绝收运只是手段,通过这一方法,让大家认识到问题,改正错误,才是目的。

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徐林教授

“小手拉大手”“积分兑换制”

都是不错的方法

杭州是全国垃圾分类工作首批46个先行先试城市之一,在这一方面,已经走在了许多城市的前头。但说真的,虽然办法想了很多,杭州的垃圾分类依然没有做到“非常好”。

杭州的垃圾分类,怎样才能更上一层楼?我们采访了浙江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首席专家徐林教授。

徐林教授带着学生们,做过大量关于垃圾分类的调研。他说,自觉的垃圾分类意识、正确的中端分类运输,再加上有效的末端处理,才能真正实现垃圾减量,“这个过程中,需要政府和每一位居民共同努力。”

徐林教授表示,跟海底捞一样,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有责任带头做好垃圾分类,起到良好的社会示范作用。如果它们做不好,可以也应采取包括“垃圾拒运”等方式在内的约束和处罚手段。

不过,对个人垃圾分类的养成,他则觉得,现阶段应该以引导、鼓励为主,处罚为辅。

他说,垃圾分类的意识和习惯需要一个长期培育的过程。这期间,一方面需要政府和社会组织不断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和分类知识,另一方面也需要适当地激励引导居民正确分类,必要时,可对小部分做得特别不好的居民给予一定处罚。

现在很多幼儿园、小学的垃圾分类做得很好,从娃娃抓起,“小手拉大手”的做法就特别有效。

很多小区推行“积分兑换制”,居民每次正确分类投放垃圾都能获得一定积分,这些积分可以兑换餐巾纸、油米等生活用品,适当的物质激励调动了居民参与的积极性,也是比较有效的办法。

他也提出,垃圾分类“关键在后端”,“后端企业能够更有效、更多地资源化利用这些垃圾,前端将它们分出来才有意义。”

比如,可回收物(又叫再生可利用资源)又可以细分为纸张、塑料、玻璃、金属等多类,如果每一种类型的可回收物,都有相应的企业进行资源化利用,将其转换为再生资源,那么,大家垃圾分类的积极性自然就提高了。

“垃圾处置应采用‘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的方式。”徐林教授说,政府应加大对资源化利用的龙头企业的培育,甚至可以通过向企业购买服务的方式,让企业提供垃圾分类、收运和处置的一站式服务。

他表示,方法并非只有一种,目前,各个区还是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因地制宜。不过,不管采用什么样的方法,让老百姓能够参与,也愿意参与,让末端尽可能地将垃圾资源化利用,才能真正做到垃圾减量。


来源:都市快报  作者:记者 王青 文/摄 通讯员 张毅恒  编辑:高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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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湖区城管局在两次暗访中均发现,浙江省城市规划设计院的垃圾桶存在混装、混投的问题,垃圾桶设置也不规范,存在杂色桶、标识不正确等问题。如果在收到《限期整改告知书》后,仍不分拣的,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可以拒绝接收该区域的生活垃圾。相关工作人员分别打开黄桶和绿桶检查里面的垃圾,没有发现垃圾混装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