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任务
综合考虑步行街所在城市的发展定位,既对标先进,又凸显浙江特色;统筹步行街与市内交通网络,构建地面与空中、地下一体的立体步行体系,方便客流集聚和疏散。
突出地域特色,围绕地域风俗和城市底蕴,将自然景观、传统建筑、名人故居等资源有机结合;突出文化特色,将步行街发展与历史文化传播、旅游购物消费相融合,注重保护重要历史遗存,发挥老字号、地方特产和非遗技艺的带动作用。
提高商品档次,引入具有丰富经验和品牌资源的商业运营主体,培育当地特色品牌、老字号品牌。
加快推广应用5G移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AR/VR等技术,高水平辐射带动智慧街区建设。
着力加强步行街环境改造整治,增加各种人性化、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商品质量和服务品质管控,加强环境卫生管理。建立商户信用评价机制,强化知识产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
开展试点工作
按照《浙江省高品质步行街试点评价指标(试行)》,选择确定纳入试点和培育的步行街名单。长度原则上1000米左右,县(市)适度放宽。杭州、宁波、温州可推荐3-4条,其他地市可推荐2-3条。
《方案》还提出加大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专项用于步行街改造提升;将步行街工作成效纳入省政府督查激励的成绩显著市县区评价指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