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杭州空气质量优良269天 基本实现水清
杭州网  发布时间:2019-06-05 07:10   

臭氧成主要污染物

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为269天

如今,大家要特别关注一个主要污染物是臭氧。夏天,是它的活跃季节。臭氧是机动车或化工厂等排放的一次污染物在大气中经光化学反应形成的二次污染物。阳光是臭氧污染加剧的直接推手,阳光越强,臭氧就越多。

公报显示,杭州市区(八城区,不包括富阳区和临安区,下同)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0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17年相比下降9.1%;

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为43微克/立方米,与2017年相比下降4.4%;

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17年相比下降5.6%;

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4倍,与2017年相比下降11.1%;

臭氧(O3)超标天数为59天,与2017年相比增加7天;

全年杭州市区(八城区)环境空气优良天数为269天,优良率为73.7%。

全年杭州市区(八城区)PM2.5达标天数332天,达标率91.0%,较2017年达标天数增加9天;

其余5个区、县(市)(即富阳区、临安区、桐庐县、淳安县和建德市)全年的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分别为328天、324天、328天、331天和346天,优良率分别为90.6%、88.8%、89.9%、92.7%和94.8%, PM2.5年均浓度分别为36、37、36、26、28微克/立方米。

来源:​钱江晚报  作者:记者 孙燕  编辑:郑海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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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为40微克/立方米,超出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0.14倍,与2017年相比下降11.1%。苕溪水质状况为优,水环境功能达标率为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标准的比例为100%。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均浓度为68微克/立方米,符合国家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标准,与2017年相比下降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