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推出的学习减分举措不变
去年7月,杭州公安交警部门推出过机动车驾驶人学习减分举措(不包括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
适用范围
●学习减分只针对本市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证状态必须为正常。
●对浙A号牌非营运小型汽车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减分,其他车辆及现场违法不适用学习减分。
●适用减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记分分值为1分、2分、3分,且罚款金额200元以下。
●对浙江省内高速公路上的交通违法行为不适用学习减分。
违法行为人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的同时,可以选择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学习考试。考试合格,在接受网上自助处理记分的非现场交通违法行为时,符合减分条件的,可以自行减分处理。今年,这条举措仍然保持不变。
操作视频
考试合格可获得减分券。减分券可以多张合并使用,用于抵消相同分值的违法行为的记分分值(减分券分值不得小于实际违法行为的扣分值)。减分券在驾驶证记分周期内使用完毕,逾过周期将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