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怪”地名。指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包括纯粹用阿拉伯数字或中文数字做专名且无特定含义的地名,随意使用汉字与数字组合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专名中使用“·”等非文字符号的地名等,如“99大厦”“一瓶八斗”等。
四是“重”地名。指一定区域内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地名。如某城市内多处存在建设路、人民路、公园路、解放路等,直接影响交通、邮政、警务、物流和人际交往。
整治后相关信息也要进行变更
此次整治,还要对有地无名、擅自命名以及地名标志上使用外文拼写专名和通名等情况进行清理规范。对标注不规范地名及设置不规范的地名标志、道路交通标志等公共标志牌进行更换;对涉及不规范地名信息的身份户籍、不动产登记、工商注册登记等证照上的地名地址信息予以变更。
此外,专项行动将清理房地产广告、户外标牌标识、互联网地图、在线导航电子地图等载体上的不规范地名;加强地名公共服务能力建设,及时为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地名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