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不规范地名
“大”地名
地名含义、类型或规模方面任意夸大,专名或通名远远超出其指代地理实体实际的地名。包括未经批准,随意使用“宇宙、中央、天下、银河、世界、环球、欧洲、中国、国际、浙江、特区、首府、广场”等词语的地名。如“宇宙城”“欧洲花园”等。
“洋”地名
以外国人名地名及其谐音,以及使用外语词及其汉字译写形式命名的地名,以及地名标志上用外文拼写地名。如“Villa小区”“苏黎世小镇”等。
“怪”地名
盲目追求怪诞离奇,地名用字不规范、含义低级庸俗或带有浓重封建色彩的地名,包括纯粹用阿拉伯数字或中文数字做专名且无特定含义的地名,随意使用汉字与数字组合且无实际含义的地名,专名中使用“·”等非文字符号的地名等。如“99大厦”“皇家府邸”等。
“重”地名
一定区域内多个地名重名或同音的地名。
为什么要规范使用地名?
地名是人们赋予某一特定空间位置上自然或人文地理实体的专有名称,具有地理指位性、社会人文性、历史传承性等多种属性。不使用规范地名,往往会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不便。
比如说,我们平时把钱王街叫成“钱王大街”固然没有多大影响,可若是在办理营业执照、签订合同协议时,把钱王街写成了“钱王大街”,可能就需要到地名办证明这个“钱王大街”就是钱王街。如果在房产交易中,把“金溪园”写成“褐石公馆”,那麻烦就更大了。所以平时就规范使用地名,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